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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02 16:33)    点击:148

  什么是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一、什么是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出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1、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

  2、诈骗贷款必须达到“数额较大”。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对如何认定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问题的解答。由于贷款诈骗罪与一般的借贷纠纷很难区分,很多时候银行等金融机构会把普通的借贷纠纷当作刑事犯罪来处理,因此,建议当事人最好当面咨询刑事法方面的律师。

  三、哪些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形成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一)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二)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三)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四)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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