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员骗取贷款是贷款诈骗罪还是职务侵占罪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4-12-02 16:34) 点击:255 |
信贷员骗取贷款是贷款诈骗罪还是职务侵占罪 某银行工作人员金某与社会上的朋友谭某、蔡某里外勾结骗取本银行的贷款。谭某、蔡某通过私刻某造币厂的公章,并以其名义在改行开设账户,然后申请了贷款额度。前前后后,共骗取近亿元贷款。 对于信贷员金某这种行为属于贷款诈骗罪还是职务侵占罪,存在以下几种不同观点: 1、分开定罪,谭某、蔡某使用私刻的公章来骗取银行的贷款非法占用,已经构成了贷款诈骗罪,而金某通过职务上的便利来骗取贷款,属于职务侵占罪。 2、谭某、蔡某、金某三人的行为不仅通过金某的职务方便,而且还依赖于谭某,蔡某的诈骗行为,整个过程同时触犯了这两种罪行,属于结合犯! 3、信贷员金某的所作所为应该从属于谭某、蔡某的诈骗行为,因此本罪属于贷款诈骗罪。 对于上述三种观点,笔者比较赞同第三种观点,因为此案件中犯罪目的的实现主要是借助了谭某、蔡某的贷款诈骗计划,即便是不借助金某的职务之便,也可以进行诈骗!因为贷款额度已经骗取,贷款申请在不通过金某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被准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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