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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文物罪的量刑规定 倒卖文物罪的特征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02 16:37)    点击:139

  倒卖文物罪的量刑规定 倒卖文物罪的特征

  一、倒卖文物罪的量刑规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对损害我国文化行政部门的声誉、扰乱文物市场和正常文物收购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其规定为犯罪并予以惩治。什么是倒卖文物罪,倒卖文物罪量刑如何规定?看过本文,您就知道。现实生活中,刑事案件案情复杂,如果找一位懂专业的律师,为您做无罪、罪轻辩护,情况会大大改观。

  二、倒卖文物罪的特征

  1、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保护管理活动。侵犯的对象是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所谓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是指受国家保护的并由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公布的以属于禁止经营的文物,既有珍贵文物,也有一般文物。

  2、 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非法收购、贩运、出售和转手倒卖等活动。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无权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倒卖上述文物,另一种是经批准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超范围经营上述文物。构成本罪,应当是情节严重的行为。

  3、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

  4、 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以牟利为目的。如果行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目的是为了自己收藏而不是出卖牟利,则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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